经二届区委2017年8月17日第21次常委会议研究同意:
赵洪岗同志任重庆市大足区社会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(试用期一年);
林海同志任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政委(试用期一年);
刘小成同志任中共重庆市大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员会委员;
邓伟同志任中共重庆市大足区总工会党组成员、中共重庆市大足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副书记(兼);
张建辉同志任中共重庆市大足区龙西中学总支委员会委员、书记;
免去谢清慧同志中共重庆市大足区总工会党组成员职务。
?中共重庆市大足区委
?2017年8月28日